2021-11-30 0 Comments

註冊結婚|已自行於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

您可以放棄原定在婚姻登記處結婚的計劃,轉而委任證婚律師為您們主持婚禮。

若您已直接向婚姻登記處辦理排期結婚申請,請按以下6個步驟完成轉任手續:

 

確認預約及支付訂金後

1. 填妥由壹誓傳送給你們的轉任確認書  

2. 按以下步驟輸入結婚文件資料以作準備:

領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不少於結婚前2個工作天)

3. 前往您們早前辦理排期結婚申請的同一婚姻登記處,書面要求獲發 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批准文件”),詳情如下:

  • 由確認書中指定的新人;
  • 最早:簽署擬結婚通知書後的17天;
  • 最遲:您們婚禮日前;
  • 辦公時間:
      • 金鐘:星期一至五:8:45am-4:45pm,星期六: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尖沙咀:星期一至五:8:45am-12:45pm及 2pm-4:45pm,星期六 :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沙田:星期一至五:8:45am-12:45pm及 2pm-4:45pm,星期六 :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屯門:星期一至五:8:45am-12:45pm及 2pm-4:45pm,星期六 :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通知婚姻登記處,負責您們預約的證婚律師為我們內部律師——黎耀;
    • 即場領取批准文件

    4.上載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 “批准文件”)

    5. 繳付證婚服務費餘額,並把餘額轉賬記錄經 Facebook Messenger 或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傳送予壹誓(付款方法:https://oath.com.hk/payment-method/ )

    6. 核對由壹誓準備的結婚證書草稿,並接收證婚律師的聯絡資訊

    注意:以上只屬一般性參考資料,不應被視作完整的法律意見。欲查詢詳情,請聯絡壹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