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結婚|補充額外文件及解話
並不是所有人註冊結婚都能順利審批。部份較複雜的個案,婚姻登記官有機會於審批期間,要求您們:
- 補充額外文件
- 到婚姻登記處與當值主任會面解話
壹誓會於收到婚姻登記官指示後,通知您們作跟進。
請於收到通知後,立即處理。任何延誤都可能使登記官沒有足夠的時間在您預定的婚禮日期之前完成審批您的排期結婚申請,並最終延誤您的婚禮。
補充額外文件
- 補領方法:相關辦事處地址
- 補領後,把婚姻登記官要求的文件的正本交至壹誓,以便我們轉交婚姻登記處。
- 如您有任何沒有經壹誓而直接向婚姻登記處補充的文件,您應在婚禮當天攜帶並出示相關文件正本和復印件,讓證婚律師認證,否則不能於結婚當日行禮。
備註:
• 任何非中文或英文之文件,須提供翻譯文本及翻譯員所簽署之聲明(聲明須註明翻譯員之姓名、身份證明文件、持牌登記編號、任職公司及職位 (如適用)、諳熟原文及翻譯文本的語言、原本文件類別及文件的持有人、簽署聲明之日期及地點、見證人之姓名及簽署)。
• 如翻譯文件上沒有翻譯員持牌登記編號,需另外提交翻譯員任職公司之商業登記及翻譯員之任職公司卡片 (卡片上需註明隸屬該翻譯公司之翻譯員工)。
與當值主任會面解話
- 日期: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眾假期除外)
- 時間:9:00am-11:30am 及 2:00pm-4:00pm
- 地址:金鐘道66號政府合署低座3樓 (金鐘MTR C1出口)
請於與主任見面後,即時與壹誓聯絡,以便我們為您們跟進排期結婚申請
如何得知排期結婚申請審批成功與否?
所有成功的排期結婚申請,均會獲發 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批准文件”)。
當取得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壹誓將通知您們並會準備結婚證書草稿予您們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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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只屬一般性參考資料,不應被視作完整的法律意見。欲查詢詳情,請聯絡壹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