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0 Comments

註冊結婚|已自行於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

您可以放棄原定在婚姻登記處結婚的計劃,轉而委任證婚律師為您們主持婚禮。

若您已直接向婚姻登記處辦理排期結婚申請,請按以下步驟完成轉任手續:

確認預約後

1. 支付訂金 (付款方法: https://oath.com.hk/payment-method/)

2. 填妥由壹誓傳送給你們的確認書

3. 經Facebook Messenger 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 傳送予壹誓:

  • 已填妥的確認書;
  • 新人的身份證明副本;及
  • 新人的父母身份證明副本

    •  

    領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4. 前往您們早前辦理排期結婚申請的同一婚姻登記處,書面要求獲發 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批准文件”),詳情如下:

    • 由確認書中指定的新人;
    • 最早:簽署擬結婚通知書後的17天;
    • 最遲:您們婚禮日前;
    • 辦公時間:
        • 金鐘:星期一至五:8:45am-4:45pm,星期六: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尖沙咀:星期一至五:8:45am-12:45pm及 2pm-4:45pm,星期六 :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沙田:星期一至五:8:45am-12:45pm及 2pm-4:45pm,星期六 :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屯門:星期一至五:8:45am-12:45pm及 2pm-4:45pm,星期六 :9am-11:30am (除公眾假期外)
      • 通知婚姻登記處,負責您們預約的證婚律師為我們內部律師——黎耀;
      • 即場領取批准文件

      5. 經Facebook Messenger 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 傳送予壹誓:

      • 批准文件;及
      • 餘額轉賬記錄

      6. 核對由壹誓準備的結婚證書草稿,並接收證婚律師的聯絡資訊

      7. 到壹誓辦公室領取新婚禮品

      注意:以上只屬一般性參考資料,不應被視作完整的法律意見。欲查詢詳情,請聯絡壹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