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加費一覽
除基本服務費(例如網上優惠價)外,個別預約可能因其情況不符合最優惠條件而須支付下列附加費:
偏遠地區費:
由於地區偏遠及交通班次疏落,須較長的交通時間,亦令律師的檔期安排較困難,因此須就這類地區内所舉行的婚禮收取附加費。詳情見下表: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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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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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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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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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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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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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日子/時段費:
當某個時段的預約數目在我們系統中達到指定水平時,新增的預約便須支付$300-$500附加費,目的是令早預約的新人能以較優惠的價錢獲得服務
(若於預約確定後,選擇升級服務計劃或改為指定律師服務,都會視之為一個全新預約並重新計價,屆時有機會需要支付以新預約計算而原預約未曾支付的特別日子/時段費。)
急期日子費:
當確定預約時已經踏入結婚前的3.5個月内,新增的預約便須支付$300附加費,目的是令早預約的新人能以較優惠的價錢獲得服務
(若於預約確定後,選擇升級服務計劃或改為指定律師服務,都會視之為一個全新預約並重新計價,如提出上述改動時已踏入結婚前的3.5個月內,便需要支付以新預約計算而原預約未曾支付的急期日子費。)
急期海外結婚申請費:
如新人有意在香港結婚,但於海外或中國內地居住,及於婚前3個月-1個月,新郎或新娘均無法來港親身辦理排期結婚申請,便需辦理海外結婚申請手續,於您居住的地方簽署海外擬結婚通知書,之後才親身來港舉行婚禮。
由於在海外辦理擬結婚通知書的過程較繁複和政府的審批時間較一般本地申請長(可長達6個星期),大大增加了壹誓代辦結婚申請的難度和申請程序的緊迫性。因此,當確定預約時已經踏入結婚前的7個星期内,我們須收取$1,700附加費。
其他參考文章:9 步辦妥海外擬結婚通知書|所需程序、注意事項及跟進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