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妥擬結婚通知書3點須知|資格、程序和所需資料
在香港排期結婚,須完成下列程序:1. 16歲以上的合資格人士,於結婚前3個月內,辦理擬結婚通知書,啟動婚姻登記程序;2.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須出示所需文件作核實;3. 未滿21歲人士須取得父母同意及提供額外資料。下文將由全職證婚律師為你詳細講解排期結婚的資格、程序和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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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步辦妥海外擬結婚通知書|所需程序、注意事項及跟進步驟
如您們有意在香港結婚,但於海外或國內居住,及於婚前3個月-1個月,新郎或新娘均無法來港親身辦理註册結婚申請,您們便可以於您居住的地方簽署海外擬結婚通知書。想確保海外註册結婚申請順利只需9個步驟!閱讀由全職證婚律師為您講解於海外或國內遞交「海外擬結婚通知書」的程序、注意事項及了解跟進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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